南京市急救中心始建于1956年8月 ,原名南京市救护总站、南京市红十字救护总站,是全国最早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急救中心之一。现位于紫竹林3号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主要承担南京地区的院前医疗急救、突发事件的现场急救、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和群众自救互救技能的普及教育任务。
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以市急救中心为主体、急救网络医院为基础,实行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调度、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市急救中心结合五大中心建设和互联网+技术,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共同构建一体化、立体化急诊急救网络,不断提高医疗急救能力;推动我市率先成为国家和我省首批“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定位”、“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城市,多维度创新性融合发展实现了我省院前医疗急救系统多项零的突破。目前,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共有51个急救分站,88个急救站点(其中7个自管分站),体系内共配有救护车258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78辆、多人转运车1辆、涉水救护车1辆、物资保障车1辆、指挥车2辆)。2021年,中心受理电话63万个,出救17.9万趟。2022年,日最高出救量达701趟。
中心内设1室5科:办公室、急救管理科、通讯调度科、总务装备科、财务科、质量管理科。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75人,其中事业编人员94人(高级职称21人)。所有“120”急救人员秉承“时间就是生命,岗位就是责任”的理念,严格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或其家属意愿的原则,为老百姓提供及时、便捷、人性化的服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卫健委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中心坚持智慧急救的发展思路,通过打造智慧急救平台,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智慧化管理,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院前医疗急救需求。2014年,时任副总理刘延东曾对南京市急救中心智慧急救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心打造的智慧急救平台运用了现代互联网+、AI人工智能、4G/5G无线通信技术和大数据等相关信息技术优化院前医疗急救全流程、共享院前院内信息,打通急救绿色通道覆盖的急救及紧急救援通讯和信息共享系统。信息化的探索和院前医疗急救质控体系的建立有力支撑了中心服务模式的转变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实现院前医疗急救全体系、全流程、全人员的动态化和精细化智慧急救管理。
中心也越来越重视夯实急救技能与自救互救技能普及工作,建立了现代化急救技能培训基地,成为美国心脏协会心血管急救培训中心、江苏省爱国卫生教育和江苏省健康教育基地、南京市团校教学基地及院前救护培训基地等。为让更多的人了解、掌握和传播急救知识与技能,防患于未然,中心依托省市卫健委建立了江苏省卫生应急自救互救体验馆暨南京市生命急救体验馆。体验馆率先在全国引入急救VR培训,全馆集体验、学习、教学培训为一体,通过宣传展板、视频播放、实物展示、互动参与和现场介绍等方式宣传急救知识、急救技能,从而达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目的。自2016年8月开馆以来,体验馆已接待各类体验者40000余人。体验馆先后被中共南京市卫计委委员会授予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示范点,被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命名为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中心自主开发的急救志愿者软件也于2020年正式投入使用,已有成功参与辅助救治案例。
中心已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急救应急能力和出救次数在全省同行中位于领先地位。中心有多年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经验丰富的医、驾、调人员,参加过汤山“9·14”特大中毒事件伤者、非典相关患者、“7·28”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伤者的现场抢救和转运救治,圆满完成亚青会、青奥会医疗保障及历届国家公祭日医疗保障等任务,荣获省级青奥会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南京市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南京市工人先锋号、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南京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中心扣紧“防”“转”“救”三个字在疫情防控和城市日常急救两个战场科学应战,高效高质建成南京市救护车洗消中心,建设方案被江苏省卫健委采纳并全省范围内推广,探索出一条有南京特色的院前医疗急救疫情防控新路径,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日常急救同时作战、同时打赢,为保障南京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省市疫情防控取得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江苏省卫健委11月9日上午发布
11月8日0-24时,江苏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目前,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5例(本土3例、境外输入2例),接受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例(境外输入)。
2020年1月22日至今,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603例(其中境外输入148例)。
国家卫健委11月9日上午发布
11月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6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9例(广东4例,广西4例,天津2例,上海2例,四川2例,云南2例,北京1例,福建1例,陕西1例),含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四川2例,广东1例,广西1例);本土病例43例(河北12例,其中辛集市11例,石家庄市1例;黑龙江8例,其中黑河市7例、哈尔滨市1例;四川7例,均在成都市;辽宁5例,均在大连市;甘肃4例,其中兰州市3例、天水市1例;江西3例,均在上饶市;河南2例,均在郑州市;云南2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含8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甘肃3例,河南2例,四川2例,黑龙江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2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245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1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393例(其中重症病例3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确诊病例9779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9386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1月8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222例(其中重症病例27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92027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7885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283647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0079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4例,其中境外输入28例,本土46例(辽宁27例,均在大连市;河南8例,其中周口市5例、郑州市3例;江西6例,均在上饶市;云南5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2例(境外输入4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1例(境外输入9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507例(境外输入350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8890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368例(出院12036例,死亡213例),澳门特别行政区77例(出院75例),台湾地区16445例(出院13742例,死亡847例)。
疫情风险等级提醒
6个高风险地区
内蒙古阿拉善盟(1):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北京市昌平区(1):北七家镇宏福苑社区。
黑龙江省黑河市(2):爱辉区鹿源春社区宏志小区,张地营子乡泡子沿村。
河北省石家庄市(1):深泽县河庄村。
河北省辛集市(1):小辛庄乡小章北宋片区。
78个中风险地区
甘肃省兰州市(2):城关区云祥小区,雁北路天庆丽舍小区。
甘肃省天水市(3):麦积区桥南街道羲皇社区,花牛镇天飞家园小区,东岔镇码头村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3):二连浩特市锡林社区,西城社区,额仁社区。
宁夏银川市(3):金凤区森林半岛小区,兴庆区太阳都市花园小区,西夏区物华兴洲苑小区。
北京市昌平区(1):天通北苑第二社区。
山东省日照市(1):五莲县洪凝街道学府壹号小区。
黑龙江省黑河市(18):爱辉区博文社区昌辉雅典城小区,博文社区尚品佳苑小区,长海社区中房76号楼小区,长海社区盛泰小区,人保财险社区林业集资楼小区,金兰社区林业集资楼小区,温馨社区北国明珠小区,温馨社区欧雅河畔小区,博文社区学府家园小区,福龙社区益民二区,长海社区鹏瑞新起点小区,长海社区安居小区,长海社区龙滨路交通A区,金融社区华和小区,联通社区金龙小区,武庙屯社区中房90号楼,罕达汽镇猪肚河村,瑷珲镇外四道沟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4):香坊区恒大时代广场一期,平房区绿色新城西区、国际花都一期、金色嘉园小区二期(7号、8号、9号楼)。
江西省上饶市(3):铅山县葛仙山镇,信州区海德文景苑小区,铁三社区金凤花园。
河北省石家庄市(1):深泽县西河村。
四川省成都市(10):金牛区营门口街道顶峰水岸汇景小区(一期、二期),锦江区首创娇子1号小区、蓝光·凯丽香江小区,成华区华府沙河小区、理工东苑西区,郫都区犀浦天璟荟小区、西郡兰庭小区B区,高新区保利百合花园小区,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金鸡村1社安顺街354号至裕民街14号,新都区三合嘉苑小区。
河南省郑州市(7):荥阳市贾峪镇滨湖社区、文泽社区、郭岗村、楚村、鹿村,金水区未来路办事处银基王朝四期,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新惠街社区。
河南省周口市(1):扶沟县南关社区。
江苏省常州市(3):天宁区兰陵街道九洲新世界花苑君玺、工人新村南,武进区湖塘御城。
云南省瑞丽市(2):麓川社区翡翠园南片区、勐卯镇姐东村委会大等贺村民小组。
重庆市渝北区(2):宝圣湖街道石盘河社区金石大道398号重庆星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区、黄龙路53号东原晴天见小区。
重庆市长寿区(1):菩提街道古镇社区西二支路88号中央公园小区一组团。
辽宁省大连市(13):庄河市城关街道海洋村沙岗屯、城关街道海洋村邵亮屯、城关街道海洋村刘亮屯、城关街道黄金社区新华小区、城关街道新兴社区新华路一段22号楼、城关街道水仙社区未来新家园小区,新华街道小寺社区,昌盛街道将军湖社区铭润福邸小区、昌盛街道将军湖社区鑫兴紫郡小区,兴达街道干沟社区下河沿屯,甘井子区泉水街道龙园社区龙畔金泉五期K3区26号楼,南关岭街道姚兴社区姚家路32号楼,中山区葵英街道武昌社区武昌街184号楼。
昨日新增本土“43+46”例,涉及8省份
常州最新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常州市实际,经综合研判,并报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就当前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下同)疫情防控和复学工作通告如下:
成都出现1传13特殊案例
11月7日18时—11月8日18时,四川省成都市新增报告7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其中2例为昨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订正),本次疫情成都累计报告23例确诊病例。
北京日报梳理发现,23名确诊病例中,12名为病例6的密接者,其中包括4名家人(妻子、女儿、岳父母)、4名同事和4名同楼栋邻居(成华区理工东苑小区西区)。
此外,病例16也与病例6是同楼栋邻居,11月5日其居住小区纳入封控,11月7日核酸检测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6是如何被感染的呢?
据11月5日成都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一名外地的确诊人员曾在成都的一个酒吧、两个餐厅活动,用餐期间感染了同一空间的病例6。这名外地确诊人员的密接(目前已确诊)与成都本轮疫情中报告的首例感染者(在西北地区出差的返蓉人员)曾一起参加活动。
病例6于11月4日主动前往医疗机构接受核酸检测,11月5日核酸检测阳性,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成都市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范双凤在发布会上表示,本轮疫情“传播关系非常的清晰”。
四川:确诊病例的多个同楼栋邻居确诊
11月8日0-24时,四川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9例:
境外输入2例:均为11月7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
本土7例:
2例为11月7日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
1例,男,23岁,系成都市通报确诊病例6的同事,11月8日集中隔离期间确诊;
1例,男,80岁,系成都市通报确诊病例6的同楼栋邻居,11月5日其居住小区纳入封控,11月8日确诊;
1例,男,22岁,系成都市通报确诊病例6的同楼栋邻居,11月5日其居住小区纳入封控,11月8日确诊;
1例,女,59岁,系成都市通报确诊病例6的同楼栋邻居,11月5日其居住小区纳入封控,11月8日确诊;
1例,男,28岁,与外地一确诊病例存在轨迹重叠,11月8日集中隔离期间确诊。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截至11月8日24时,四川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254例(其中境外输入668例),累计治愈出院1211例,死亡3例,目前在院隔离治疗40例,3268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
涉冷库、大学食堂、食品公司!
大连本轮疫情现4个关键点——
截至11月7日24时,辽宁大连本轮疫情共报告40例确诊病例。梳理这40例病例的行程轨迹,发现4个关键点——
四川德昌发现一名初筛阳性患者
记者11月8日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获悉,当天,德昌县人民医院发现一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患者,目前正在进行复核检测。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经德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暂时对德昌县人民医院等区域进行封控管理,请大家支持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聚会、不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做好个人防护。
急寻同乘!
安徽黄山:一阳性患者曾搭乘高铁
安徽省黄山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8日发布公告,接安徽省疫防办预警信息,江西省上饶市一核酸检测阳性患者于10月28日乘坐G321列车(1车厢 3F),自婺源至上饶,该列车途经黄山北(15:11)。
请10月28日乘坐G321列车前往厦门北方向,特别是与感染者同车厢或与之有时间或空间交集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报告,及时进行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多通风,外出戴口罩,保持适当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自己和家人身体健康。
锡林浩特:收到过这家服装店货品的人员
请立即报告
据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告,11月7日,锡林浩特市维多利步行街扎贺雅民族服装店店主主动报告,10月6日以来从蒙古国购置了4批次货品,经锡林浩特市疾控中心检测,直接接触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部分货品新冠病毒核酸筛查阳性。
请2021年10月6日以来,在锡林浩特市维多利步行街扎贺雅民族服装店购买过物品或通过邮政寄递的方式收到过该店铺货品的群众,立即向属地疾控中心或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
锡林浩特市疾控中心电话:0479—8223393
锡林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479—6850208
故意隐瞒活动轨迹!
致4人感染106人隔离,判了!
11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1月5日,该院公布2020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首个案例是被告人钟某某(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因其故意隐瞒其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导致其密切接触者中4人确诊被传染,106人被医学隔离。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遂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据案情介绍,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初期,被告人钟某某无视社区发出的防疫公告,隐瞒自己曾于2020年1月22日去过湖北省鄂州市的事实,在四川省万源市辖区内频繁走亲访友,并参加多次聚餐,还前往大型超市、茶楼等公共场所。
同年2月4日,钟某某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确诊后,钟某某仍隐瞒自己在2020年1月28日至2月2日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谎称期间一家四口均居家未外出,其隐瞒行为导致相关部门不能及时采取管控措施。
在相关媒体发布“万源市已确诊一名新冠病毒肺炎患者”的消息后,部分与被告人钟某某有过接触的人员陆续向社区、卫生防疫部门主动报告。期间,共排查出并采取医学隔离的钟某某密切接触者106名,其中4人被确诊感染。
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某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违反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并故意隐瞒其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导致其密切接触者中4人确诊被传染,106人被医学隔离,其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遂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一审宣判后,钟某某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抗诉、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020年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所面临的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在全国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排查出入疫情高发地区信息和认真执行相关隔离措施,是从源头上切断疫情扩散的基础性防控手段。
然而,部分人员为了自己的便利,故意隐瞒出行活动轨迹或者密切接触史,拒绝执行防控措施,给控制疫情的蔓延带来重大风险。
本案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高。为回应群众关切,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远程观摩庭审,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提前向公众发布庭审直播预告,引导群众在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四川法院庭审直播网观看庭审现场,共有20万余人次观看直播,产生了较好的法治宣传效果,提升了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法律意识,为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江西上饶市信州区9日开展第四轮区域核酸筛查
11月8日,江西上饶市信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公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经研究决定,在信州区范围内开展第四轮区域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1月9日7:00至12:00,进行第四轮核酸采样。具体的采样时间、地点以所在街道(镇)、社区(村)通知为准。
二、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主动宣传,互相转告,听从所在街道(镇)、社区(村)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确保应采尽采、应检尽检。
三、采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健康码”,采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黑河疫情快速发展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疫情源头尚在追溯中
记者8日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黑龙江工作组了解到,黑龙江黑河本轮疫情发展的趋势明显放缓,疫情快速发展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黑龙江工作组流调溯源组组长、中国疾控中心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张必科说,近日黑河疫情病例增速呈现放缓趋势,疫情的源头尚在追溯中。在此前未发现确诊病例的个别农村地区、城市小区近日出现了新增病例,个别工地、驾校等也出现新增病例,不排除今后新增病例数会出现波动的可能。
据了解,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黑龙江工作组已明确提出要求,当地要进一步落实落细精准防控要求,加强确诊病例“同吃同住同劳动同楼栋同时空”人员排查,切实做到“应隔尽隔”,落实社区综合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疫情反弹,甚至“翘尾”。当地防控指挥部已通知,黑河市爱辉区居民无特殊情况不得出门。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五同”人员排查,及时转运隔离人员。
张必科说,随着确诊病例流调工作持续开展、爱辉区已完成多轮全员核酸检测、“应隔尽隔”逐步实现、社区提级管控措施快速落实等,未来发生社区规模性扩散和疫情外溢可能性较低。
大连: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最高罚500万元
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8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对于经营者哄抬价格等,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序复学!甘肃两市明确复学复课时间
甘肃省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经11月8日陇南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自11月9日起,除宕昌县以外,陇南市和其他县区逐步有序复工复学。
通知称,武都区、康县、文县从11月10日开始,高中阶段、初三年级、中职学校复学;11月15日开始,其余年级和幼儿园复学。受天水市疫情影响较大的礼县、西和县、成县、徽县、两当县可视疫情形势自行研判决定复学时间。
通知明确,复学后持续从严坚持各项常态化防疫措施。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召开50人以上会议,不举办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所有景点景区、培训机构和图书馆、棋牌室、影剧院、KTV、网吧、酒吧、洗浴足疗中心、健身房等密闭文化娱乐休闲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当天也发布,决定从11月10日起,嘉峪关市各级各类学校分类错峰复学复课。
高三年级11月9日下午报到,11月10日复学复课。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初中各年级、职业学校各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11月15日复学复课,寄宿学生可提前半天报到。小学一至三年级11月17日复学复课。幼儿园、特教学校11月22日复学复课。
海口龙华区:恢复无症状感染者复阳人员
部分活动场所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1月8日晚,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组指导海口市龙华区对境外输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复阳人员部分活动场所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意见,该人员居住的小区全体人员经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除该人员所在楼栋25栋,其余楼栋11月5日—7日均无该人员活动轨迹,经综合评估,传播风险较低,现决定:
一、2021年11月8日21时起,恢复该人员所在楼栋(25栋)以外所有楼栋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后,仍需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查证、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对该人员所在楼栋(25栋)人员实施居家隔离7天,落实“七天三检”(11月8日、11日、14日)核酸检测管理,三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管控。
居家隔离期间,应当做到足不出户,并进行自我健康状态监测。如果出现发烧、咳嗽、喉咙痛、呼吸困难或味觉丧失的迹象,必须立即通知物业或所在社区,以便及时处理。
三、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海口龙华区市民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加快新冠疫苗接种,出行佩戴口罩,进出公共场所测体温、扫健康码,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自己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市民继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一、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按照社区或单位安排,严格按照免疫程序,按时依次接种疫苗。
三、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旅居史,特别是去过新发现病例地区或有轨迹重合的来(返)宁人员,应在抵宁后尽快(建议不应超过2小时)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或入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及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四、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在人员聚集场所、密闭空间内要坚持佩戴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与人接触时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在商场、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积极配合验码测温等防疫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在医院就诊时,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以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高风险暴露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
以下医疗机构可提供24小时核酸采样服务
(正常工作时间可直接前往,
非工作时间请提前电话预约)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321号
采样地点:
周一至周五8:00-17:00,周六至周日8:00-12:00门诊二楼钢琴厅;
周一至周五17:00-次日8:00,周六至周日12:00-次日8:00及节假日急诊一楼方舱核酸。
联系电话:
周一至周五8:00-17:00,周六至周日8:00-12:00,025-68182222转51001
周一至周五17:00-次日8:00,周六至周日12:00-次日8:00及节假日025-68182222转60156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68号
采样地点:发热门诊旁核酸采样点
联系电话:025-52271105,025-52271180,025-52271177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钟阜路1-1号
采样地点:白天(8:00-17:30):1号楼西侧玻璃房
夜间(17:30-次日8:00):急诊科
联系电话:白天:025-83626592;夜间:025-83626123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57号
采样地点:白天(8:00-17:00):门诊大厅门口核酸采样点
夜间(17:00-次日8:00):医院内环花园核酸采样点
联系电话:白天:025-86369471;夜间:18951755092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9号
采样地点:急诊、发热门诊
联系电话:025-87115710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169号
采样地点:急诊、发热门诊
联系电话:18151009575;025-52087000-62095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鼓山路168号
采样地点:急诊、发热门诊
联系电话:15380791372;025-52281848-82176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57号
采样地点:急诊、发热门诊
联系电话:18952025278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2007号
采样地点:急诊、发热门诊
联系电话:025-66988120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茅亭路218号
采样地点:急诊、发热门诊
联系电话:025-52774510-8049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上河街166号
采样地点:医院门诊大楼前
联系电话:025-58532919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健康巷9号
采样地点:六合区人民医院南广场
联系电话:025-57112885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崇文路86号
采样地点:白天(8:00-17:00):急诊向北50米核酸采样
夜间(17:00-次日8:00):急诊采样点
联系电话:白天:025-56232166;夜间:025-56232014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茅山路53号
采样地点:(8:00-11:30;13:30-16:30):门诊楼东南侧核酸采样点;(11:30-13:30;16:30-次日8:00):急诊科采样点。
联系电话:025-57311232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南浦路298号(京新院区)
采样地点:感染楼
联系电话:1595180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