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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简介

    南京市急救中心始建于1956年8月 ,原名南京市救护总站、南京市红十字救护总站,是全国最早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急救中心之一。现位于紫竹林3号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主要承担南京地区的院前医疗急救、突发事件的现场急救、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和群众自救互救技能的普及教育任务。

    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以市急救中心为主体、急救网络医院为基础,实行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调度、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市急救中心结合五大中心建设和互联网+技术,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共同构建一体化、立体化急诊急救网络,不断提高医疗急救能力;推动我市率先成为国家和我省首批“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定位”、“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城市,多维度创新性融合发展实现了我省院前医疗急救系统多项零的突破。目前,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共有51个急救分站,88个急救站点(其中7个自管分站),体系内共配有救护车258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78辆、多人转运车1辆、涉水救护车1辆、物资保障车1辆、指挥车2辆)。2021年,中心受理电话63万个,出救17.9万趟。2022年,日最高出救量达701趟。

    中心内设1室5科:办公室、急救管理科、通讯调度科、总务装备科、财务科、质量管理科。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75人,其中事业编人员94人(高级职称21人)。所有“120”急救人员秉承“时间就是生命,岗位就是责任”的理念,严格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或其家属意愿的原则,为老百姓提供及时、便捷、人性化的服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卫健委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中心坚持智慧急救的发展思路,通过打造智慧急救平台,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智慧化管理,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院前医疗急救需求。2014年,时任副总理刘延东曾对南京市急救中心智慧急救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心打造的智慧急救平台运用了现代互联网+、AI人工智能、4G/5G无线通信技术和大数据等相关信息技术优化院前医疗急救全流程、共享院前院内信息,打通急救绿色通道覆盖的急救及紧急救援通讯和信息共享系统。信息化的探索和院前医疗急救质控体系的建立有力支撑了中心服务模式的转变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实现院前医疗急救全体系、全流程、全人员的动态化和精细化智慧急救管理。

    中心也越来越重视夯实急救技能与自救互救技能普及工作,建立了现代化急救技能培训基地,成为美国心脏协会心血管急救培训中心、江苏省爱国卫生教育和江苏省健康教育基地、南京市团校教学基地及院前救护培训基地等。为让更多的人了解、掌握和传播急救知识与技能,防患于未然,中心依托省市卫健委建立了江苏省卫生应急自救互救体验馆暨南京市生命急救体验馆。体验馆率先在全国引入急救VR培训,全馆集体验、学习、教学培训为一体,通过宣传展板、视频播放、实物展示、互动参与和现场介绍等方式宣传急救知识、急救技能,从而达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目的。自2016年8月开馆以来,体验馆已接待各类体验者40000余人。体验馆先后被中共南京市卫计委委员会授予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示范点,被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命名为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中心自主开发的急救志愿者软件也于2020年正式投入使用,已有成功参与辅助救治案例。

    中心已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急救应急能力和出救次数在全省同行中位于领先地位。中心有多年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经验丰富的医、驾、调人员,参加过汤山“9·14”特大中毒事件伤者、非典相关患者、“7·28”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伤者的现场抢救和转运救治,圆满完成亚青会、青奥会医疗保障及历届国家公祭日医疗保障等任务,荣获省级青奥会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南京市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南京市工人先锋号、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南京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中心扣紧“防”“转”“救”三个字在疫情防控和城市日常急救两个战场科学应战,高效高质建成南京市救护车洗消中心,建设方案被江苏省卫健委采纳并全省范围内推广,探索出一条有南京特色的院前医疗急救疫情防控新路径,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日常急救同时作战、同时打赢,为保障南京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省市疫情防控取得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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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定向招聘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公告



作者:稿件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 2021-12-07 10:56:43 阅读量:2196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政策措施,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才人事激励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9号)、《关于印发〈全省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定向招聘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08号)等文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继续组织开展定向招聘全省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进入事业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有为卫生健康事业奉献的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

        3、经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登记,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2021年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5、能够胜任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

        以设区市为单位,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含宁外驻当地的省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按属地就近报名应聘,可以应聘本单位的招聘岗位,也可应聘本市区域内的其他拟招聘人员的单位(含宁外驻当地的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南京市和驻宁省属医疗卫生机构选派的一线医务人员分别应聘南京市、驻宁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招聘岗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12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12月14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12月15日12:00;

        4、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12月15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有关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定向招聘按照岗位表的要求确定考试考核方式,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考试考核,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未经登记备案的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

        (2)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原则上由各级卫生健康委组织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开展适岗评价,《岗位表》另有说明除外。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及成绩占比请见《岗位表》。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各项考试、考核成绩应分别达到该项成绩总分的60%;需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及办法由考试考核的组织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试、考核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或《岗位表》中明确的方法,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入编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表现可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各级卫生健康委组织招聘单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做好考试、考核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并将具体防控要求提前通知应聘人员。

        五、公示、聘用

        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省卫生健康委审核汇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示。

    市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经同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汇总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审核汇总后,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都是网站上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原工作单位、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地点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为其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

        六、招聘政策咨询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620621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及联系人详见招聘岗位表。

        七、招聘工作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驻同级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25-83620912。

        八、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事业单位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定向招聘工作举报。

        1.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电话025-83620621。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报电话:025-83230723,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附件:2021年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岗位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2021年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