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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简介

    南京市急救中心始建于1956年8月 ,原名南京市救护总站、南京市红十字救护总站,是全国最早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急救中心之一。现位于紫竹林3号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主要承担南京地区的院前医疗急救、突发事件的现场急救、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和群众自救互救技能的普及教育任务。

    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以市急救中心为主体、急救网络医院为基础,实行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调度、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市急救中心结合五大中心建设和互联网+技术,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共同构建一体化、立体化急诊急救网络,不断提高医疗急救能力;推动我市率先成为国家和我省首批“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定位”、“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城市,多维度创新性融合发展实现了我省院前医疗急救系统多项零的突破。目前,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共有51个急救分站,88个急救站点(其中7个自管分站),体系内共配有救护车258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78辆、多人转运车1辆、涉水救护车1辆、物资保障车1辆、指挥车2辆)。2021年,中心受理电话63万个,出救17.9万趟。2022年,日最高出救量达701趟。

    中心内设1室5科:办公室、急救管理科、通讯调度科、总务装备科、财务科、质量管理科。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75人,其中事业编人员94人(高级职称21人)。所有“120”急救人员秉承“时间就是生命,岗位就是责任”的理念,严格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或其家属意愿的原则,为老百姓提供及时、便捷、人性化的服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卫健委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中心坚持智慧急救的发展思路,通过打造智慧急救平台,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智慧化管理,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院前医疗急救需求。2014年,时任副总理刘延东曾对南京市急救中心智慧急救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心打造的智慧急救平台运用了现代互联网+、AI人工智能、4G/5G无线通信技术和大数据等相关信息技术优化院前医疗急救全流程、共享院前院内信息,打通急救绿色通道覆盖的急救及紧急救援通讯和信息共享系统。信息化的探索和院前医疗急救质控体系的建立有力支撑了中心服务模式的转变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实现院前医疗急救全体系、全流程、全人员的动态化和精细化智慧急救管理。

    中心也越来越重视夯实急救技能与自救互救技能普及工作,建立了现代化急救技能培训基地,成为美国心脏协会心血管急救培训中心、江苏省爱国卫生教育和江苏省健康教育基地、南京市团校教学基地及院前救护培训基地等。为让更多的人了解、掌握和传播急救知识与技能,防患于未然,中心依托省市卫健委建立了江苏省卫生应急自救互救体验馆暨南京市生命急救体验馆。体验馆率先在全国引入急救VR培训,全馆集体验、学习、教学培训为一体,通过宣传展板、视频播放、实物展示、互动参与和现场介绍等方式宣传急救知识、急救技能,从而达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目的。自2016年8月开馆以来,体验馆已接待各类体验者40000余人。体验馆先后被中共南京市卫计委委员会授予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示范点,被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命名为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中心自主开发的急救志愿者软件也于2020年正式投入使用,已有成功参与辅助救治案例。

    中心已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急救应急能力和出救次数在全省同行中位于领先地位。中心有多年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经验丰富的医、驾、调人员,参加过汤山“9·14”特大中毒事件伤者、非典相关患者、“7·28”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伤者的现场抢救和转运救治,圆满完成亚青会、青奥会医疗保障及历届国家公祭日医疗保障等任务,荣获省级青奥会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南京市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南京市工人先锋号、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南京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中心扣紧“防”“转”“救”三个字在疫情防控和城市日常急救两个战场科学应战,高效高质建成南京市救护车洗消中心,建设方案被江苏省卫健委采纳并全省范围内推广,探索出一条有南京特色的院前医疗急救疫情防控新路径,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日常急救同时作战、同时打赢,为保障南京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省市疫情防控取得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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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南京考点公告



作者:办公室稿件来源: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发布时间: 2022-06-08 14:51:02 阅读量:2348

    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于6月中下旬进行,为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13-21日,考试地点为各类别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附件1)。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考前7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下载打印)。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即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前下载打印并签署《2022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于考试当天携带至考场。

    考生应持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方可参加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或者考试基地疫情防控有特别要求的,考点将及时发布通知,考生必须了解并遵照执行。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基地检录处,入场时须核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及《承诺书》,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承诺书》填写完整,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考生应自备经清洗和消毒的工作服、一次性独立包装的乳胶手套、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口腔类别考生还须自带护目镜(或面屏)。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在计算机上考试或技能操作考试时,应于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乳胶手套进行操作。口腔类别考生操作时应佩戴护目镜(或面屏)。

    (四)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向考点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第2天、第4天、第7天3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7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第2天、第4天、第7天3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

    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本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向考点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并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行程码”绿码、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

    3.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健康监测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第2天、第4 天、第7天3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7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健康监测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第2天、第4 天、第7天3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流行病学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八)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能按准考证上时间参加考试的,在相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最后一天中午12:00前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的,可在所在考试基地考试结束前最后半天参加考试。

    (九)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本告知书。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风考纪

    考生应加强《医师法》《刑法修正案(九)》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等涉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抵制考试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觉遵守考试相关纪律,维护考试良好秩序。

    四、考试信息化试点安排

    为积极推进医师资格考试改革,开展实践技能考试信息化的应用,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管理,提高考试组织工作效率,2022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继续在南京医科大学临床类别基地采用“视频录播、网络评分”的方式组织实施,即第二、三站采用视频录播系统,现场无考官执考,考后由考官通过现场采录的视频进行评分,考试试题以及评分要求与其他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一致。临床类别的考生须签署《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视频录播、网络评分”告知书》(附件3),于考试当天携带至考场。其他考试基地考官执考方式不变,仍为考官现场执考。

    南京考点联系人:马莉娅,联系电话:83551443


    附件1 2022年实践技能考试南京考点各类别考生安排

    附件2 健康申报承诺书

    附件3 “视频录播、网络评分”告知书




    南京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