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急救中心始建于1956年8月 ,原名南京市救护总站、南京市红十字救护总站,是全国最早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急救中心之一。现位于紫竹林3号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主要承担南京地区的院前医疗急救、突发事件的现场急救、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和群众自救互救技能的普及教育任务。
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以市急救中心为主体、急救网络医院为基础,实行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调度、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市急救中心结合五大中心建设和互联网+技术,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共同构建一体化、立体化急诊急救网络,不断提高医疗急救能力;推动我市率先成为国家和我省首批“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定位”、“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城市,多维度创新性融合发展实现了我省院前医疗急救系统多项零的突破。目前,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共有51个急救分站,88个急救站点(其中7个自管分站),体系内共配有救护车258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78辆、多人转运车1辆、涉水救护车1辆、物资保障车1辆、指挥车2辆)。2021年,中心受理电话63万个,出救17.9万趟。2022年,日最高出救量达701趟。
中心内设1室5科:办公室、急救管理科、通讯调度科、总务装备科、财务科、质量管理科。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75人,其中事业编人员94人(高级职称21人)。所有“120”急救人员秉承“时间就是生命,岗位就是责任”的理念,严格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或其家属意愿的原则,为老百姓提供及时、便捷、人性化的服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卫健委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中心坚持智慧急救的发展思路,通过打造智慧急救平台,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智慧化管理,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院前医疗急救需求。2014年,时任副总理刘延东曾对南京市急救中心智慧急救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心打造的智慧急救平台运用了现代互联网+、AI人工智能、4G/5G无线通信技术和大数据等相关信息技术优化院前医疗急救全流程、共享院前院内信息,打通急救绿色通道覆盖的急救及紧急救援通讯和信息共享系统。信息化的探索和院前医疗急救质控体系的建立有力支撑了中心服务模式的转变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实现院前医疗急救全体系、全流程、全人员的动态化和精细化智慧急救管理。
中心也越来越重视夯实急救技能与自救互救技能普及工作,建立了现代化急救技能培训基地,成为美国心脏协会心血管急救培训中心、江苏省爱国卫生教育和江苏省健康教育基地、南京市团校教学基地及院前救护培训基地等。为让更多的人了解、掌握和传播急救知识与技能,防患于未然,中心依托省市卫健委建立了江苏省卫生应急自救互救体验馆暨南京市生命急救体验馆。体验馆率先在全国引入急救VR培训,全馆集体验、学习、教学培训为一体,通过宣传展板、视频播放、实物展示、互动参与和现场介绍等方式宣传急救知识、急救技能,从而达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目的。自2016年8月开馆以来,体验馆已接待各类体验者40000余人。体验馆先后被中共南京市卫计委委员会授予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示范点,被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命名为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中心自主开发的急救志愿者软件也于2020年正式投入使用,已有成功参与辅助救治案例。
中心已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急救应急能力和出救次数在全省同行中位于领先地位。中心有多年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经验丰富的医、驾、调人员,参加过汤山“9·14”特大中毒事件伤者、非典相关患者、“7·28”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伤者的现场抢救和转运救治,圆满完成亚青会、青奥会医疗保障及历届国家公祭日医疗保障等任务,荣获省级青奥会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南京市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南京市工人先锋号、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南京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中心扣紧“防”“转”“救”三个字在疫情防控和城市日常急救两个战场科学应战,高效高质建成南京市救护车洗消中心,建设方案被江苏省卫健委采纳并全省范围内推广,探索出一条有南京特色的院前医疗急救疫情防控新路径,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日常急救同时作战、同时打赢,为保障南京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省市疫情防控取得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第3次修订《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促进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
新修订的《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贯穿始终,体现在新修订《条例》内容的方方面面。
比如,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三个务必”的要求,在第2条指导思想中写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第3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自觉。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出《条例》修订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在增强纪律自觉性上下更大功夫。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修订的《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比如,新修订的《条例》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要求,在第2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4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再比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增写对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
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从党章总源头出发,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
本次对《条例》作出修订,首要原则就是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将党章的规定要求细化具体化,用党章这把尺子衡量干部、丈量工作,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比如,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党章规定,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处分规定,推动党员强化组织意识,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新修订的《条例》在政治纪律部分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规定,增加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更加充实、表述更加清晰、界定更加精准。
剑指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篱笆,修订《条例》就是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广大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赢得更加伟大的胜利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