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急救中心始建于1956年8月,是全国最早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急救中心之一,主要承担南京地区的院前医疗急救、突发事件的现场急救、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和群众自救互救技能的普及教育任务。
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以市急救中心为主体、急救网络医院为基础,实行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调度、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
目前,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共有97个急救站点(其中9个自管分站),体系内共配有救护车317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127辆、多人转运车1辆、涉水救护车1辆、物资保障车1辆、指挥车2辆)。2024年,中心受理120电话65.2万个,出救22.9万趟,日最高出救量达841趟,平均120呼叫反应时间12分31秒。中心现有工作人员208人,其中事业编102人、编外员额106人。所有“120”急救人员秉承“时间就是生命,岗位就是责任”的理念,严格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或其家属意愿的原则,为老百姓提供及时、便捷、专业、人性化的服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卫健委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成效显著。中心现为江苏省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江苏省院前急救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江苏省医院协会院前医疗急救管理专委会主委单位、江苏省卒中学会院前急救专委会主委单位、江苏省爱国卫生教育和江苏省健康教育基地、长三角院前急救质控联盟/长三角院前急救质控联合体轮值主任单位、郑州市120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合作共建单位、长江中下游城市群院前医疗急救联盟单位、南京市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南京医学会院前急救分会主委单位、南京市院前急救从业人员培训基地、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基地、美国心脏协会(AHA)培训基地、南京市团校教学基地及院前急救救护培训基地、东南大学医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残疾人教学实践基地、南京市残疾人院前急救融合发展研究中心、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合作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徐州医科大学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急救教育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
中心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大光荣使命先进集体、南京市文明单位、南京市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南京市工人先锋号、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南京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南京市急救中心院前院内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开展内部招标采购,本项目在符合要求基础上,合计总价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的,考虑售后服务、交货期、投标人所售产品的用户反映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择优确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单位名称:南京市急救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3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急救中心院前院内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9.6万元
服务期限: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二、服务内容:
1、服务要求:
1)出具《院前院内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维保方案
2)及时响应并完成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
3)安排驻场人员一名,出具《驻场人员承诺书》
2、维保服务要求:
1)保证院前院内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的高可靠性、稳定性和数据统计的及时性、准确性。
2)对院前院内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的软硬件每月定期维护。
3)对院前服务终端和院内接收终端定期巡检维护并出具巡检报告。
4)院前院内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数据的实时互联互通。
5)救护车内路由器等硬件设备接入日常维护。
6)必要的业务软件与接口更新升级,运维服务内容范围内,修复发现的BUG与安全隐患。由于部分功能调整等客观需求,需要对现有软件与接口进行升级的,应尽量予以免费升级实现。如涉及较大工作量的,双方协商处理。
7)必要时,在48小时内先行提供专用的备品备件,涉及费用后置处理。
8)系统故障影响平台使用的,4小时内解决问题,不影响平台使用的,24小时内解决问题,快速修复运行过程中发现的bug与故障,降低软件信息系统故障修复时间,提高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级别,使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
3、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即时进行电话、邮件及远程网络支持,并在2小时内到场服务。如不到场,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需提供定期回访服务,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优化建议应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3)所有的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保修,即由供应商派员到系统使用现场进行故障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4、保密条款:对合同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三、报名要求
参与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有效。
四、文件的组成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明
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报价表、维护方案。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7:00,有意者与总务装备科联系。
咨询电话:68080592 联系人:邢老师
第二章 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评委对资格及服务方案开展审查,审查通过后,在符合技术要求的基础上,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的,考虑售后服务、交货期、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品质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择优确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