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02月12日

中心简介


    南京市急救中心始建于1956年8月 ,原名南京市救护总站、南京市红十字救护总站,是全国最早开展院前急救工作的急救中心之一。现位于紫竹林3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主要承担南京地区的院前急救、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自救技能的普及教育及大型活动的保障任务。

    中心内设1室5科:办公室、急救管理科、通讯调度科、总务装备科、财务科、质量管理科。中心编制99人,现有工作人员138人,其中:在编人员75人,另有外聘人员63人。所有“120”急救人员秉承“时间就是生命,岗位就是责任”的理念,严格遵守“就近、就急、就专科、就患者意愿”的“四就”急救原则,为老百姓提供及时、便捷、人性化的服务。

中心实行“统一调度,分散救治”的运行模式。目前中心网络内设有43个急救分站(其中7个自管站,36个网络分站),形成了以“急救中心为基础、网络分站为骨干”的“独立院前急救型”模式。中心配置监护型救护车46辆,其中:多人监护转运车1辆、物资保障车1辆、指挥车1辆、负压转运车2辆,网络分站和中心自管站车辆均配置GPS卫星定位系统。2016年中心共接听求救电话460913次(日均接听1259次,最多达到2300次);出救派车次114166(日均出救323次,单日出救最多达450次)。

 近年来,中心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助力中心全面发展,逐步实现智慧院前急救。建立了基于“云技术”的服务器平台,实现调度后端虚拟化;升级急救车内设配置;引进城市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城市道路交通实时路况监测系统及智能导航系统、建立实时传输的车载监控系统、车载医疗工作站、医院接诊系统、OA管理系统、升级调度指挥系统,实现医疗、调度、管理无缝对接;利用“互联网+院前急救”,开发了急救APP,市民关注南京市急救中心微信和我的南京APP,就可以在里面利用微信和APP呼叫120,实现微急救,急救救在身边。目前,中心信息化建设已走在全国急救中心前列。2014年8月,国家、省和市领导先后来中心视察了信息化建设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中心也越来越重视夯实急救技能与自救互救技能普及工作,建立了现代化急救技能培训基地,成为美国心脏协会心血管急救培训中心。“守护生命,救在身边”。为让更多的人了解、掌握和传播急救知识与技能,防患于未然,中心依托省市卫计委建立了江苏省卫生应急自救互救体验馆暨南京市生命急救体验馆,全馆集体验、学习、教学培训为一体,通过宣传展板、视频播放、实物展示、互动参与和现场介绍等方式宣传急救知识、急救技能,从而达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目的。自2016年8月开馆以来,体验馆已接待各类体验者4000余人。

    中心已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急救应急能力和出救次数在全省同行中位于领先地位。中心有多年从事院前急救经验丰富的医、驾、调人员,参加过汤山“9·14”特大中毒事件、非典疑似高热病人转运抢救,“7·28”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圆满完成亚青会、青奥会医疗保障及首届国家公祭日医疗保障等任务,并荣获省级青奥会先进集体。

    目前中心是: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常委单位、华东地区急救中心(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江苏省急救中心(站)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2013年亚运会和2014年青奥会指定医疗保障单位。


急救服务


  • 培训报名


  • AED网点


  • 车辆甄别


  • 收费标准

便民服务

  • 网站首页 >> 培训课堂 >> 市急救中心召开全市院前急救收费管理培训会

市急救中心召开全市院前急救收费管理培训会



作者:稿件来源:南京急救中心发布时间: 2015-12-24 15:32:32

    市急救中心召开全市院前急救收费管理培训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我市救护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规范全市急救收费管理,加强全市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建设,提高院前急救水平。市急救中心于12月23日上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1201会议室召开了全市院前急救收费培训会。会议专门邀请了市物价局医药价格处谢志颖处长对最新收费管理进行解读。共有来自市急救中心,各网络分站,六合、溧水、江宁三个郊区急救站的相关负责人及收费人员200余人参会,会议由中心沈正善主任主持。

    会上,谢志颖处长首先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针对南京市救护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就收费项目、标准执行和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沈正善主任要求急救人员认真执行文件要求,以服务病人为中心,规范收费行为,切实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水平。培训会上,中心财务科相关负责人讲解了新收费标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强调严格按照里程收费,提供统一的财政票据并做好收费公示及解释工作。

    据悉,近日,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和市人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我市救护收费管理的通知》(宁价医[2015]319号),此次通知对此前的救护收费进行调整和整合,文件自2015年12月26日起执行。



     

     

    版权所有©南京市急救中心 网络实名:南京市急救中心 技术支持:中国急救网
    您是第 [41786934]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