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6月04日

中心简介


南京市急救中心始建于1956年8月,是全国最早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急救中心之一,主要承担南京地区的院前医疗急救、突发事件的现场急救、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和群众自救互救技能的普及教育任务。

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以市急救中心为主体、急救网络医院为基础,实行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调度、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

目前,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共有99个急救站点(其中9个自管分站),体系内共配有救护车317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127辆、多人转运车1辆、涉水救护车1辆、物资保障车1辆、指挥车2辆)。2025年上半年,中心受理120电话32.1万个,出救11.9万趟,日最高出救量达802趟,平均120呼叫反应时间12分1秒。中心现有工作人员200人,其中事业编100人、编外员额100人。所有“120”急救人员秉承“时间就是生命,岗位就是责任”的理念,严格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或其家属意愿的原则,为老百姓提供及时、便捷、专业、人性化的服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卫健委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成效显著。中心现为江苏省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江苏省院前急救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江苏省医院协会院前医疗急救管理专委会主委单位、江苏省卒中学会院前急救专委会主委单位、江苏省爱国卫生教育和江苏省健康教育基地、长三角院前急救质控联盟/长三角院前急救质控联合体轮值主任单位、郑州市120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合作共建单位、长江中下游城市群院前医疗急救联盟单位、南京市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南京医学会院前急救分会主委单位、南京市院前急救从业人员培训基地、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基地、美国心脏协会(AHA)培训基地、南京市团校教学基地及院前急救救护培训基地、东南大学医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残疾人教学实践基地、南京市残疾人院前急救融合发展研究中心、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合作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徐州医科大学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急救教育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

中心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大光荣使命先进集体、南京市文明单位、南京市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南京市工人先锋号、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南京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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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辆夏季巡检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作者:党办(宣传办、监察室)稿件来源:总务装备科发布时间: 2026-06-01 15:34:29 阅读量:65

    项目名称:南京市急救中心2026年度夏季急救车辆巡检维护保养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项目预算:5.3万元

    巡检期限:预计12天(最终按实际结算)

    数量:预计约300台(仅作本次报价参考,最终按实结算)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需求:南京市急救中心救护车辆(含负压救护车、转运救护车、应急指挥车等)提供巡检维护保养服务。

    巡检要求:

    (1)底盘车辆维修保养:涵盖发动机、底盘、车身、电气设备全系统;

    (2)车载辅助设备巡检维护:涵盖警灯警报系统、220V逆变系统、氧气供给系统、紫外线消毒设备、车内负压系统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与故障排除;

    (3)提供1次全车“体检”,并每车出具《车况及设备检测报告》。

    2.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至服务结束。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 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资质;提供车辆主机厂品牌授权的企业优先考虑。

    4. 技术能力要求:

    熟知急救车辆内部结构及工作原理,具备急救车改装设备(警灯警报、逆变系统、负压系统、氧气系统)维修能力;

    巡检人员需持证上岗,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汽车维修工)》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汽车维修工)》高级工及以上资质。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二章  项目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对象为中心急救车辆(含负压救护车、转运救护车、应急指挥车等),服务内容涵盖以下三大模块:

    (一)底盘车辆巡检

    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燃料供给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点火系统)、底盘(传动系统、行驶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车身、电气设备。

    (二)车载辅助设备巡检

    1. 警灯警报系统:主机、喇叭、警灯、电路;

    2. 220V逆变系统:逆变器、配电分配箱、电脑集成设备及电路;

    3. 氧气供给系统:供氧设备及管路、气密性、氧气瓶压力;

    4. 紫外线消毒设备:紫外线灯管及电路;

    5. 车内负压系统:控制模块、真空泵、高效过滤器、检测与报警装置、密封与消毒系统;

    6. 随车辅助设备:担架、监护仪接口、吸引器等固定支架及电路。

    第三章  商务条款

    一、合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服务结束。

    二、结算方式

    巡检结束后,根据乙方完成巡检情况进行结算。乙方提供发票后一次性付清服务费用。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须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

    一、资格要求

    1. 投标声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二类及以上) 复印件;主机厂授权证明等

    3. 巡检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汽车维修工)》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汽车维修工)》高级工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报告及纳税/社保缴纳证明;

    5. 业绩证明:近三年类似急救车辆维保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二、报价文件

    按附件2要求单独分项报价

    第五章  评审方式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在符合要求基础上,总价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的,考虑服务、巡检人员资质等进行综合择优确定)。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3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 车辆安全技术检查表

    附件2 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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