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04月29日

中心简介

    南京市急救中心始建于1956年8月 ,原名南京市救护总站、南京市红十字救护总站,是全国最早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急救中心之一。现位于紫竹林3号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主要承担南京地区的院前医疗急救、突发事件的现场急救、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和群众自救互救技能的普及教育任务。

    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以市急救中心为主体、急救网络医院为基础,实行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调度、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市急救中心结合五大中心建设和互联网+技术,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共同构建一体化、立体化急诊急救网络,不断提高医疗急救能力;推动我市率先成为国家和我省首批“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定位”、“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城市,多维度创新性融合发展实现了我省院前医疗急救系统多项零的突破。目前,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共有51个急救分站,88个急救站点(其中7个自管分站),体系内共配有救护车258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78辆、多人转运车1辆、涉水救护车1辆、物资保障车1辆、指挥车2辆)。2021年,中心受理电话63万个,出救17.9万趟。2022年,日最高出救量达701趟。

    中心内设1室5科:办公室、急救管理科、通讯调度科、总务装备科、财务科、质量管理科。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75人,其中事业编人员94人(高级职称21人)。所有“120”急救人员秉承“时间就是生命,岗位就是责任”的理念,严格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或其家属意愿的原则,为老百姓提供及时、便捷、人性化的服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卫健委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中心坚持智慧急救的发展思路,通过打造智慧急救平台,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智慧化管理,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院前医疗急救需求。2014年,时任副总理刘延东曾对南京市急救中心智慧急救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心打造的智慧急救平台运用了现代互联网+、AI人工智能、4G/5G无线通信技术和大数据等相关信息技术优化院前医疗急救全流程、共享院前院内信息,打通急救绿色通道覆盖的急救及紧急救援通讯和信息共享系统。信息化的探索和院前医疗急救质控体系的建立有力支撑了中心服务模式的转变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实现院前医疗急救全体系、全流程、全人员的动态化和精细化智慧急救管理。

    中心也越来越重视夯实急救技能与自救互救技能普及工作,建立了现代化急救技能培训基地,成为美国心脏协会心血管急救培训中心、江苏省爱国卫生教育和江苏省健康教育基地、南京市团校教学基地及院前救护培训基地等。为让更多的人了解、掌握和传播急救知识与技能,防患于未然,中心依托省市卫健委建立了江苏省卫生应急自救互救体验馆暨南京市生命急救体验馆。体验馆率先在全国引入急救VR培训,全馆集体验、学习、教学培训为一体,通过宣传展板、视频播放、实物展示、互动参与和现场介绍等方式宣传急救知识、急救技能,从而达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目的。自2016年8月开馆以来,体验馆已接待各类体验者40000余人。体验馆先后被中共南京市卫计委委员会授予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示范点,被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命名为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中心自主开发的急救志愿者软件也于2020年正式投入使用,已有成功参与辅助救治案例。

    中心已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急救应急能力和出救次数在全省同行中位于领先地位。中心有多年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经验丰富的医、驾、调人员,参加过汤山“9·14”特大中毒事件伤者、非典相关患者、“7·28”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伤者的现场抢救和转运救治,圆满完成亚青会、青奥会医疗保障及历届国家公祭日医疗保障等任务,荣获省级青奥会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南京市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南京市工人先锋号、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南京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中心扣紧“防”“转”“救”三个字在疫情防控和城市日常急救两个战场科学应战,高效高质建成南京市救护车洗消中心,建设方案被江苏省卫健委采纳并全省范围内推广,探索出一条有南京特色的院前医疗急救疫情防控新路径,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日常急救同时作战、同时打赢,为保障南京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省市疫情防控取得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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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稿件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 2022-04-19 15:07:01 阅读量:852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6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127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2年11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已转换工种的工勤人员按新工种申报。2022年技师考评工种见附件1。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二)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2018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四)具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三、破格申报条件

    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高级工岗位期间,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3)。往年技师考评未通过或延期考核人员需重新申报。

    (二)单位考核评价。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细则》(附件4)要求,填报《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附件5),对申报人选作出综合考核评价,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附公示结果说明,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按要求填报更新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并将申报所需材料扫描上传待核。汇总纸质件《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报所隶属的区或市工考部门审核。

    (四)工考部门复核。市、区工考部门通过人社系统政务内网登录“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网址:http://portal.jshrss/portal/),对所隶属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区工考部门汇总纸质件《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报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定级中心(以下简称“市工考中心”)审核。市工考中心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工考办复核。

    (五)技师选拔考试。市人社局负责市技师选拔考试的组织实施,根据选拔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技师培训考核人选。对个别业务技术精湛、工作实绩突出、3年内达退休年龄者,可采取选拔成绩与个人业绩相结合、考核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其参加技师培训考核的资格。对于人数少、不能形成竞争选拔的工种,由市工考部门择优推荐,省人社厅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开班。

    (六)按照“自愿培训、统一考评”的原则,省人社厅负责申报技师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工作。省人社厅组织有关行业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

    (七)评审通过者,主管部门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中打印《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岗位聘任以及兑现工资待遇的依据。

    (八)技师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至5月18日。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6月25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61号)要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优化归并,请各单位按照归并后的工种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志参加等级培训考核,协调安排时间。各区工考部门、市各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推荐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要突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确保材料真实、客观,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资格;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诚信记录,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根据省人社厅工考办要求,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请主管部门核对系统内人员信息后,按要求进行申报。

    六、其他事项

    部属驻宁事业单位及军队驻宁有关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

    市工考中心 联系电话:68788256

    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6楼16F76室


    附件:1. 2022年技师考评工种

              2.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

              3. 2022年技师申报材料

              4.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细则

              5.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